政府采购16个高频争议问题实战剖析!
【信息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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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谈判项目可以不宣布通告,,,,,,直接约请三家供应商举行谈判吗???
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是否可以不在网上宣布通告,,,,,,直接约请三家供应商举行谈判???
答:竞争性谈判小组从切合响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加入谈判或者询价,,,,,,可以通过三种方法确定加入谈判的供应商,,,,,,划分是宣布通告、从省级以上财务部分建设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划分书面推荐的方法。。。。。如接纳后两种方法不需要宣布通告。。。。。
执法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法治理步伐》(财务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署理机构应当通过宣布通告、从省级以上财务部分建设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划分书面推荐的方法约请不少于3家切合响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加入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运动。。。。。接纳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信面推荐方法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2.采购人一连几年使用一家采购署理机构是否违规???
问:政府采购执律例则划定了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署理机构,,,,,,那么一连几年使用一家采购署理机构是否违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划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署理机构,,,,,,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以任何方法为采购人指定采购署理机构。。。。。《政府采购署理机构治理暂行步伐》(财库〔2018〕2号)第十二条也明确,,,,,,采购人应当凭证项目特点、署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效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署理机构。。。。。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法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署理机构。。。。。
在实践中,,,,,,采购人可以凭证本单位的内控制度和诚信评价效果及专业度择优选择采购署理机构,,,,,,通过内控制度选择专业的署理机构。。。。。内控制度可以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即通过哪些详细程序、标准等择优选择署理机构。。。。。只要择优选择署理机构及委托历程中没有违法违规情形,,,,,,一连多年使用一家采购署理机构并不违规。。。。。
3.第一名放弃中标,,,,,,采购人能不可重新确认第二名作为中标人???
问:政府采购项目经评审,,,,,,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确认第一名为中标人并宣布中标通告后,,,,,,第一名因自身缘故原由无法履约放弃中标时机,,,,,,能不可重新确认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的为中标人???
答:问题中情形,,,,,,凭证《政府采购法实验条例》第四十九条划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署条约的,,,,,,采购人可以凭证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运动。。。。。关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实时向本级财务部分报告,,,,,,依法依规对有关供应商予以处置惩罚。。。。。
4.评审专家库中的专家能否受委托担当采购人代表加入评审???
问:评审专家库中的专家能否受委托担当采购人代表加入评审???
答:首先呀,,,,,,凭证《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步伐》(财务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步伐》)第四十七条划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采购人可以委托专家库中的专家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加入评审,,,,,,但委托有关专家担当采购人代表加入评审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在这里需要注重的是,,,,,,接受委托的相关专家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加入评标,,,,,,不得再以评审专家的身份加入统一项目评审。。。。。参考《步伐》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划定:“敌手艺重大、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法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赞成,,,,,,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响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的情形除外,,,,,,采购署理机构事情职员不得加入由本机构署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人可以委托评审专家库中的专家作为代表加入评审,,,,,,可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效果通告前应当保密哦。。。。。
5.政府采购项目可以接纳三方比价确定中标人吗???
问: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可以接纳三方比价确定中标人吗???执法依据是什么???
答:三方比价不是法定的政府采购方法,,,,,,只能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抵达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遵照采购人内控制度开展,,,,,,依据依法制订的内控制度举行的比价程序,,,,,,是执法允许的。。。。。
建议采购人建设自上而下的整体决议内控制度,,,,,,自动争取向导和其他部分的支持,,,,,,变被动为自动,,,,,,阻止事情做了没有依据,,,,,,在审计、监视检查中泛起被动。。。。。
6.一年采购三年使用的效劳项目果真招标限额标准是按一年照旧三年累计???
凭证财务部印发的《政府购置效劳治理步伐》及财务部令第102号文件,,,,,,采购需求具有相对牢靠性、延续性且价钱转变幅度小的效劳项目,,,,,,在年度预算能包管的条件下,,,,,,采购人可以签署不凌驾三年推行限期的政府采购条约。。。。。
问:
1.在第一年采购时,,,,,,预算金额是应按一年照旧三年填写???
2.如某项目,,,,,,按一年采购预算填写,,,,,,则未抵达果真招标限额标准,,,,,,可接纳非招标采购方法;;但现实签署条约是三年的,,,,,,三年总预算抵达了果真招标限额标准,,,,,,是否属于规避果真招标???
答: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凭证一年的填写。。。。。
2.此类采购项目,,,,,,应当凭证一年预算金额盘算是否抵达政府采购果真招标数额标准。。。。。以是,,,,,,三年总预算凌驾果真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接纳非果真招标采购方法采购也不属于规避果真招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验条例》第二十八条,,,,,,在一个财务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统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效劳接纳果真招标以外的方法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凌驾果真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法规避果真招标,,,,,,但项目预算调解或者经批准接纳果真招标以外方法采购除外。。。。。
7.“一招三年”的效劳采购,,,,,,供应商第二年履约缺乏格,,,,,,可以终止条约吗???
问:“一次采购,,,,,,三年沿用”的效劳采购,,,,,,是否需要在采购通告中宣布三年的采购预算并明确一招三年???若是只宣布一年采购预算可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一招三年是否可以???条约是一签三年照旧可以一年一签???若是在条约推行第二年供应商爆发重大变故或者未能按条约约定履约,,,,,,第三年是否可以终止???
答:关于“一签三年”的效劳类政府采购项目,,,,,,建议采购人事先在采购文件和条约中明确,,,,,,在采购需求相对牢靠、价钱转变幅度较小,,,,,,且年度预算能够包管的条件下,,,,,,采购人可以和供应商续签不凌驾2年推行限期的政府采购条约,,,,,,而非一次性签署三年推行限期的政府采购条约。。。。。
关于此类项目,,,,,,应当依据昔时的预算开展采购运动,,,,,,并在条约中明确续签条约的条件和不再续签的情形,,,,,,若是条约推行第二年供应商爆发重大变故或者未能按条约约定履约,,,,,,第三年可以终止采购条约。。。。。
8.政府采购蔬菜、水果、鸡蛋、鲜猪肉食材项目,,,,,,是否应将食物谋划允许证设为资格条件???
问:政府采购食材项目,,,,,,食材包括蔬菜、水果、鸡蛋、鲜猪肉,,,,,,是否应该将具有食物谋划允许证作为资格条件???
答:食物谋划允许证属于行政允许领域,,,,,,涉及食物谋划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应看成为资格条件。。。。。凭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清静监视治理步伐》划定,,,,,,蔬菜、水果、鸡蛋、鲜猪肉属于食用农产品,,,,,,凭证《食物谋划允许和备案治理步伐》划定,,,,,,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取得食物谋划允许。。。。。
执法依据:《食物谋划允许和备案治理步伐》(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令第78号)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物销售和餐饮效劳运动,,,,,,应当依法取得食物谋划允许。。。。。
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物谋划允许:
(一)销售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清静监视治理步伐》(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令第81号)第四十九条 本步伐下列用语的寄义:
食用农产品,,,,,,指泉源于莳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供人食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运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执律例则榨取食用的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
9.投标文件落款日期与开标日期纷歧致,,,,,,投标有用吗???
案例回放:A供应商对某装备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财务部分提起投诉。。。。。A供应商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以其投标文件落款日期(2024年9月10日)早于开标日期(2024年9月12日)为由,,,,,,认定其投标有用期缺乏90日,,,,,,未通过切合性审查,,,,,,不对理。。。。。该项目招标文件划定,,,,,,投标有用期为开标后90日,,,,,,投标有用期短于此划定限期的投标将被拒绝,,,,,,但并未明确要求投标文件落款日期必需是开标日期,,,,,,其投标文件落款日期为投标文件完成日期,,,,,,并不违规,,,,,,且其在《投标函》中已允许不会在投标有用期(90日)内撤回投标文件。。。。。
财务部分视察后以为,,,,,,A供应商投标文件落款日期填写为投标文件完成日期,,,,,,不违反招标文件要求,,,,,,不可仅因A供应商在《投标函》中未明确投标有用期详细起算时间,,,,,,就直接以投标文件落款日期为起算时间,,,,,,认定其投标有用期缺乏90日。。。。。评标委员会的切合性审查有误,,,,,,A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应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故投诉事项建设。。。。。
问:投标文件落款日期与开标日期纷歧致,,,,,,能认定投标无效吗???
答:在政府采购运动中,,,,,,投标文件落款日期是影响投标文件正当性与有用性的要害时间节点。。。。。《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步伐》(财务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下令)第三十三条划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阻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所在。。。。。87下令第三十九条划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阻止时间的统一时间举行。。。。。因此,,,,,,在招标文件没有明确划定的情形下,,,,,,投标文件落款日期可以早于或即是提交投标文件阻止日期,,,,,,也就是开标日期。。。。。
所谓投标有用期,,,,,,是指为包管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条约签署等事情,,,,,,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准时间内坚持有用的限期,,,,,,该限期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关于投标有用期的起算时间,,,,,,87下令第二十三条划定,,,,,,投标有用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阻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允许的投标有用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用期。。。。。
本案例的招标文件未明确划定投标文件落款日期须填写为开标日期,,,,,,以是A供应商投标文件落款日期早于开标日期并不违规。。。。。虽然A供应商在《投标函》中并未明确写明投标有用期的详细起算时间,,,,,,但凭证87下令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划定,,,,,,投标有用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阻止之日起算,,,,,,即开标日期起算。。。。。本案例招标文件也划定投标有用期为开标后90天,,,,,,且A供应商已允许不会在投标有用期(90日)内撤回投标文件。。。。。因此,,,,,,评标委员会以落款日期起算,,,,,,认定A供应商投标有用期缺乏90日并判断其投标无效,,,,,,缺乏执法依据。。。。。
规则适用 :《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步伐》(财务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
10.政府机关采购800万元单独的装修工程,,,,,,可以果真招标吗???
问:政府机关采购800万单独的装修工程项目,,,,,,凌驾了果真招标数额标准,,,,,,是否应当接纳果真招标方法采购???照旧只能接纳竞争性谈判、竞争性探讨和简单泉源???
答:关于问题中所述800万单独的装修工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验条例》第七条界说的工程项目规模,,,,,,纵然凌驾了招标规模标准,,,,,,也应当依法接纳竞争性谈判、竞争性探讨、简单泉源方法采购,,,,,,不得接纳招标方法。。。。。
11.供应商质疑中标人虚伪应标并提供了证据,,,,,,署理机构需要去查证吗???
问:质疑供应商以为中标产品不知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了相关的证实质料(中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果真宣布的部分资料),,,,,,证实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实质料纷歧致,,,,,,涉嫌虚伪应标。。。。。采购人或采购署理机构在回复质疑时是否以投标文件为准???对证疑供应商提供的证实质料是否需要举行查证或上报相关主管部分???
答: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纷歧建都是凭证其果真宣布的资料体例而成,,,,,,以是投标文件与果真宣布的资料有所差别也是难免的。。。。。再加上供应商网站上的产品信息更新可能滞后等缘故原由,,,,,,中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果真宣布的部分资料纷歧定实时更新,,,,,,可能网站上的产品纷歧定是投标产品,,,,,,投标产品也纷歧定在网站上宣布。。。。。以是,,,,,,网站上果真宣布的产品资料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证实质料有可能会纷歧致,,,,,,不可简朴地以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虚伪质料。。。。。
采购人、采购署理机构只需凭证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实质料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等书面资料,,,,,,举行书面回复质疑即可,,,,,,无需举行查证或上报相关主管部分。。。。。若是质疑供应商对证疑回复不知足,,,,,,可以向财务部分提起投诉,,,,,,由财务部分来举行视察处置惩罚。。。。。
12.投标人未加入开标,,,,,,对开标效果提出质疑,,,,,,采购人可以拒收吗???
问:投标人未加入开标,,,,,,对开标效果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署理机构可以拒收吗???
答:虽然《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步伐》(财务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下令)明确,,,,,,投标人未加入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效果。。。。。可是,,,,,,这不可作为拒收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的理由。。。。。若是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开标环节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署理机构不得拒收其质疑函,,,,,,应当在法定限期内回复质疑。。。。。
13.接纳询价方法采购医疗器械,,,,,,要求某项产品参数需提供响应的磨练报告,,,,,,若是供应商提供的报告没有CMA标记或自我声明,,,,,,磨练报告是否有用???
问:某医院接纳询价方法采购医疗器械,,,,,,要求某项产品参数需提供响应的磨练报告,,,,,,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磨练报告由一家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资质认定的磨练机构出具,,,,,,报告没有CMA标记或自我声明,,,,,,磨练报告是否有用???
答:凭证《医疗器械监视治理条例》第七十五条划定,,,,,,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视治理部分会同国务院药品监视治理部分认定的磨练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验磨练。。。。。询价小组应当凭证执律例则划定及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举行评审,,,,,,供应商提交的磨练报告不切合要求的,,,,,,应认定无效。。。。。
执法依据:《医疗器械监视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七十五条 医疗器械磨练机构资质认定事情凭证国家有关划定实验统一治理。。。。。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视治理部分会同国务院药品监视治理部分认定的磨练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验磨练。。。。。
14.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使用询价采购方法???
问: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使用询价采购方法???
答:《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划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富足且价钱转变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遵照本法接纳询价方法采购。。。。。
也就是说,,,,,,使用询价采购方法应该同时知足以上“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富足且价钱转变幅度小”的所有条件,,,,,,即:首先应该是货物,,,,,,其劣货物的规格、标准统一,,,,,,第三货物应该是现货且货源富足而不是期货,,,,,,第四货物的价钱转变不大。。。。。
15.货物类采购文件中的每一项手艺参数都必需有三家供应商知足吗???
问:货物类采购文件中的每一项手艺参数都必需有三家供应商知足吗???照旧只需要知足实质性参数不少于三家???
答: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必需知足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不知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将被镌汰,,,,,,知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缺乏三家的,,,,,,采购项目应予终止。。。。。若是投标(响应)文件保存非实质性偏离,,,,,,除采购文件划定的特殊情形外不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的效力,,,,,,但接纳综合评分法时,,,,,,会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并非每一项手艺参数都必需有三家供应商知足,,,,,,若确定的采购需求不切合执律例则划定,,,,,,保存“以不对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纵然没有限制潜在供应商加入竞争、有三家以上供应商能知足,,,,,,仍属于“以不对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例如,,,,,,某政府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提供某特定的专利、专有手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只管不是实质性条款,,,,,,设置的评审因素分值也较低,,,,,,但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验条例》第二十条“不得限制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划定。。。。。
16.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中,,,,,,可以将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评审加分项吗???
问: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中,,,,,,可以将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评审加分项吗???
答:软件著作权证书若是与货物效劳的质量相关,,,,,,则可以作为评审因素,,,,,,若是不相关,,,,,,不得列为加分项。。。。。
执法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步伐》(财务部第87下令)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效劳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手艺或者效劳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效劳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划定。。。。。
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响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划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响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差别分值。。。。。
(泉源:审计行业视察)
泉源:今日公资生意信息公众号